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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教育

发布时间: 2013-07-08    浏览次数:   

  

1、党员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下列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2、入党誓词
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是: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必须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学习理论、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汇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汇报思想和工作中缺点的改进情况等。长期外出执行任务者,可通过书面汇报等方式征询党组织对自己的意见和希望,这是入党积极分子与党组织加强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可以使党组织及时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也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的观念,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指导、教育和帮助,更多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以便使党组织能够及时把那些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4、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及党内外征求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会议指定专人做好记录